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规划》)。7月21日,在应急管理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监测减灾司司长陈胜介绍了《规划》对“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设定的目标任务。
陈胜表示,《规划》总体目标锚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一阶段到2025年,基本建立统筹高效、职责明确、防治结合、社会参与、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第二阶段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重特大灾害防范应对更加有力有序有效。
在总体目标之下,《规划》明确了6个分项目标、2大板块12项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完善体制机制,一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重特大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和各领域标准规范,另一方面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制,完善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工作格局。
二是围绕减轻灾害风险,突出源头管控,将灾害风险评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建成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将达到90%,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在1.5万以内,力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
三是围绕高效救灾救助,增设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健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各项救助政策,加强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四是围绕夯实防灾减灾基础,部署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重大项目,鼓励防灾减灾救灾产业发展,夯实防灾减灾救灾的基层组织体系,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全国城乡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