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和《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7月启动了泊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本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对象之一为泊湖。泊湖古名雷池,位于安徽西南端,襟连太湖、宿松、望江三县,湖水与华阳河相通,浩浩荡荡注入天堑长江,水域面积达36万亩。水域辽阔,水草丰美,水产丰富。泊湖白尾银鱼、泊湖清水大闸蟹、泊湖青虾,驰名全国。
项目共划定一个登记单元,总面积为19144.58公顷,其中自然资源面积17137.64公顷,包含水流、森林、湿地、草原四类自然资源;(非自然资源面积2006.94公顷,包含包含茶园、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等)。登记单元内国有土地面积为18292.14公顷,集体土体面积为852.44公顷。单元内关联国土利用规划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公共管制信息。
泊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按照要求依据相关规定,以泊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现有成果,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对承载泊湖水资源的土地开展权属调查。根据调查成果,发布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公告。
目前,已基本完成泊湖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并形成了包括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文字成果在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