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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
发布时间:2022-07-07 09:00:12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落实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

通知提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内新增的事项在确定后10日内列入目录清单,并及时调整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2022年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河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十四五”规划》《河北省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河北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通知还要求,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决策执行单位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问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决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可以先决定中止执行,组织决策后评估。决策后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