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航天局了解到,为规范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管理,国家航天局根据国家关于遥感卫星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有关要求制定了《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发布施行。
我国民用卫星遥感数据进行国际合作以何为“准绳”?办法明确,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遵循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包容发展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多方协同,促进国际应用推广,支持卫星遥感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国家航天局对地观测与数据中心负责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的组织实施。
各行业和各区域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依据办法开展各自领域内的卫星遥感应用数据、产品与服务的国际合作活动,并对本领域的卫星遥感应用数据、产品与服务安全管理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鼓励国内各相关部门、地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卫星遥感数据应用和服务的国际合作活动。
办法共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数据分级等九章内容。适用于各部门、各地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活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