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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1-12-31 18:00:11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统计局联合发布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江西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上万名,共调查1151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我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省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2.16万公顷(4082.43万亩)。其中,水田227.05万公顷(3405.73万亩),水浇地0.41万公顷(6.21万亩),旱地44.70万公顷(670.49万亩)。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等3个设区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46.1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1.46万公顷(2571.96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62.39万公顷(935.78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32.30万公顷(484.48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4.63万公顷(69.44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1.38万公顷(20.77万亩)。

(二)园地57.24万公顷(858.62万亩)。其中,果园36.28万公顷(544.24万亩),茶园3.25万公顷(48.73万亩),其他园地17.71万公顷(265.65万亩)。园地主要分布在赣州市、抚州市、吉安市,占全省园地的70.66%。

(三)林地1041.37万公顷(15620.5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03.41万公顷(12051.08万亩),竹林地117.71万公顷(1765.62万亩),灌木林地19.64万公顷(294.68万亩),其他林地100.61万公顷(1509.19万亩)。赣州市、吉安市、上饶市等3个设区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57.06%。

(四)草地8.87万公顷(133.0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2万公顷(0.25万亩),人工牧草地29.77公顷(0.04万亩),其他草地8.85万公顷(132.74万亩)。赣州市、吉安市、上饶市等3个设区市草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草地的50.89%。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0.36万公顷(1655.4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87万公顷(193.07万亩),建制镇用地18.38万公顷(275.66万亩),村庄用地71.14万公顷(1067.13万亩),采矿用地6.28万公顷(94.25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9万公顷(25.35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34.98万公顷(524.7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88万公顷(28.14万亩),轨道交通用地135.83公顷(0.20万亩),公路用地14.08万公顷(211.15万亩),农村道路18.76万公顷(281.37万亩),机场用地0.19万公顷(2.92万亩),港口码头用地0.05万公顷(0.82万亩),管道运输用地69.91公顷(0.10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1.83万公顷(1977.35万亩)。全省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九江市、上饶市、南昌市,占全省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6.1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江西省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