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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首次亮“家底”
发布时间:2021-12-21 09:0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建军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该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摸清自然资源“家底” 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筹划依据

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广西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267.13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46.78万公顷,国有耕地12.79万公顷,国有园地11.41万公顷,国有林地130.94万公顷,全区国有森林资源总蓄积1.19亿立方米,国有草地2.92万公顷。国有湿地12.58万公顷。

目前,广西已发现矿产资源172种(含亚种),其中已探明资源储量132种。战略性矿产资源中,保有锰矿资源量4.83亿吨,铝土矿资源量9.40亿吨,锡矿资源量64.91万吨,锑矿资源量49.81万吨,稀土矿资源量94.35万吨。全区有88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十位,其中膨润土、高岭土、方解石等12种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铝、锰、锡、锑、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有资源储量处于全国前列。广西正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82种,包含战略性矿产资源20种。

2020年,广西水资源总量为2114.8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2113.7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重复量为444.30亿立方米。全区列入国家考核的5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Ⅲ类水体占比为99%,劣Ⅴ类占0%。

广西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度1628千米,海岛643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4个,无居民海岛629个。据调查,北部湾有鱼类500多种、虾类200多种、蟹类190多种,北部湾近海海域有海洋生物900多种。

广西自然保护地空间面积为225.36万公顷。截至2020年底,全区建立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地223处。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种类1151种,已知高等植物9494种, 已知野生维管束植物8562种,生物多样性丰度居全国第三位。

陈建军说,摸清家底是为了实现更好的资源配置,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筹划依据。“十三五”期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11.82万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4.26万公顷,出让价款5960.14亿元。全区矿业权累计出让652个,合同金额103.85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80.49亿元。水资源费25.75亿元。全区用海累计审批1.34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12.94亿元,无居民海岛累计审批14个。用水方面,广西年平均用水总量281.55亿立方米,其中,年平均生活用水39.46亿立方米,年平均工业用水45.44亿立方米,年平均农业用水193.44亿立方米,年平均人工生态环境补水3.21亿立方米。

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保护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十三五”期间,广西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工作基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为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逐步建立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截至2020年底,广西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全区一般类型不动产登记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小时办结,不动产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2910家银行网点实现即时办结,各项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改革经验获自然资源部发文全国推广。全区无纠纷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率达100%。全部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广西还在全国首创用地用矿“三级联审”。用地报件一次性通过率从原不足20%上升至86%,重大项目用地审查、矿业权登记时限均压缩至14个工作日(法定40个工作日),测绘资质审批时限压缩了67.5%。大力推进“净矿”出让试点,成功出让6宗矿业权,出让成交总价23亿元。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30处。全区建成绿色矿山407座,发现富硒土壤757万公顷。

目前,广西已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查清全区111个县(市、区)土地的利用现状。2020年,全区落实国家计划指标管理改革,落实国家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81万公顷,并争取国家核定计划指标1.02万公顷。完成补充耕地9658公顷,垦造水田9453公顷,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截至2020年底,全区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为71.85%。

广西所有江河湖库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共设立五级河湖长26874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成效显著,九洲江流域跨界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英桥河、长山河、大坝河三条跨界支流年均水质消除劣Ⅴ类,水质明显改善。

严格落实森林采伐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十三五”期间,获得中央及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合计约61.5亿元,天然林保护相关资金合计8.75亿元。广西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15.69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263.43万公顷,年吸收二氧化碳约8000万吨。

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与草原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依托有关草原项目共建设改良草地6400公顷,草地围栏9146.67公顷。组建“广西草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平台,共保存牧草种质资源2661份。

陈建军指出,广西已初步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对湿地实行分类保护和管理。截至2020年底,设定国家湿地公园24处。开展红树林保护与修复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累计营造和修复红树林830公顷,其中营造红树林569公顷,修复红树林261公顷,实现红树林面积逐年增加。

海洋管理和修复方面,广西创新推行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联合出让方式,统筹推进北部湾沿海生态保护修复。截至2020年底,广西共修复岸线长度约74.93公里,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约57.29平方公里。

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自然资源综合监管效能逐步提升

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十三五”期间,广西共出台或修订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17部,出台地方政府规章1部,新制定规范性文件8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92件、失效20件。

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一是严格土地矿产违法立案查处。2020年,共对10262件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涉及土地面积9087.9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614.22公顷),结案9575件,结案率为93.31%。二是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暨系列专项行动,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状况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合计回收被侵占国有林地8.07万公顷。三是有序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现全区所有设区市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全覆盖。四是及时跟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底,广西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49个整改问题事项全部销号备案。

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专项审计。2020年,广西各级审计机关共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53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94人。其中,自治区审计厅本级及授权的16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共查出435个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57条。开展沿海3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揭示部分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不规范等具体问题134个。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十三五”以来,广西颁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管理文件,加快受损的生态环境修复,切实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1件,涉案量化赔偿数额共计3433.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