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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厅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示范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26 18:0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示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示范单位“路线图”,统一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数据采集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用途管制数据规范“广西经验”,为国家统一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提供借鉴。

此前,自然资源部出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行)》,确定吉林、江苏、广西等9个省(自治区),北京、上海、南宁等11个城市作为示范单位,探索开展信息模型报建审批、备案和动态监管,构建基于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城市信息模型和区域信息模型等。目前,广西自治区层面已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三级联管”系统、建设用地“三级联审”系统、规划综合审批系统等,实现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审批环节的覆盖。南宁市及其他设区市已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相衔接的相关信息系统,但各信息系统间数据采集标准不一,尚无法实现数据共享。

《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技术路线:搭建广西用途管制数据衔接汇交平台,实现涉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现有系统之间的顺畅衔接,以及与国家、自治区、市、县、乡各级各类数据、审批(许可)结果的汇交。示范建设期间,广西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设既要保持现有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各项审批业务正常开展,又要畅通各信息系统间的数据衔接。

《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搭建广西用途管制数据衔接汇交平台,在横向上实现与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三级联管”系统、建设用地“三级联审”系统、规划综合审批系统的数据衔接;在纵向上实现与南宁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系统、农村住宅审批系统、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综合云平台的数据汇交,贯穿市、县、乡三级审批层级。同时,实现国家对自治区各系统的在线监管。